欧洲议会将于今年7月9日讨论通过一条关于欧洲建筑、地标的知识产权法案,该法案提出了一项称为“Freedom of panorama”(FOP,全景自由)的概念。
所谓FOP,即是人们是否有权拍摄并(在私人、艺术或商业上)使用一些已注册的雕塑、建筑、地标。目前欧洲各国原则并不相同。
根据《维基简讯》的报导,有关法案很有可能进一步收紧,要求任何有关商业创作(如照片、影片、绘画等)必须得到涉及地标或建筑的版权持有人同意才可以使用。而一些有可能成为商业化的创作也被纳入在内,例如维基百科中的配图,以及记录欧洲建筑、艺术发展的书籍,旅游杂志等,出版难度也会大大增加。
乍看上去这一法案似乎是商家的事,但如果你有拍摄并写游记的习惯,某天想出书,或是放到网站盈利(有广告),一旦该法案通过,那么你在欧洲拍的照片也可能需要逐一获得许可。如果你是婚礼摄影师,想在伦敦眼为新人拍照,那么也可能也要必须先获许可了。
有人质疑,如果只是放在社交网络当作私人分享,作为社区的网站整体是否会引起版权诉讼,从而迫使网站删除有关照片?这一法案现已引起公众质疑的和焦虑,虽然事实上法国、意大利等多国法例早就收紧了。
法案原本的目的是保护版权持有人,但似乎也可能伤害人们拍摄的自由,维基建议摄影师们向欧洲议会代表反映意见,以保护本来属于所有人的“城市景观”。
汇桔观点:
“FOP”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地标或建筑的版权,且不论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对实施地标建筑版权保护的效果如何,笔者认为要真正大范围地推行“FOP”法例确实会面临重重困难,首先如何判定为商业用途便是维权的一个难点;其次,如果拍照片都要申请获得许可的话,那涉及范围之广、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地标建筑本是一个城市或者国家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人类精神和智慧的象征。一些地标、建筑因为被人们“广泛的传播”才得以闻名,其蕴藏的精神、文化才得以广而传之。法例无疑是保护版权的最有力手段,但从某种程度上却削减了人们对精神文化传播的积极性,同时也伤害了拍摄者创作的自由。当然,法律和自由本是相对的,怎样才能取得其中的平衡点相信是我们都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