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1月5日报道,日本政府将修改小说、音乐、影视作品的著作权遭侵犯时的损害赔偿制度以应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生效。计划改变目前根据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来决定赔偿额的现行制度,引进一旦认定侵权,著作权人就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制度。是否会像美国一样写入要求侵权人支付超过实际损失的高额赔偿金的惩罚性规定将成为焦点。
日本政府的文化审议会将在3月底之前拟定著作权法修正案。TPP协定有望在2018年之后生效,日本政府将争取经国会修改法律于TPP协定生效前付诸实施。
根据日本现行制度,原则上著作权人可以请求赔偿能举证的损失,但CD和DVD等盗版作品在网上销售时难以掌握总体情况,著作权人只能忍气吞声的例子也不在少数。
新引进的制度被称为“法定损害赔偿制度”。由于著作权人不用详细调查受损情况,诉讼负担将减轻,而且事先明确规定高额赔偿金可以提高威慑效果。在采取该制度的美国,每部作品可获得750美元到3万美元的赔偿,故意侵权时可令侵权人最多支付15万美元。
日本文化厅去年在征询意见时也有对引进惩罚性规定表示赞同的声音,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表示:“从预防侵权的观点来看是有效的。”但同时也有很多谨慎意见,认为要求赔偿超过实际损失的诉讼将频发。日本政府内部出现一个方案,也就是只规定即使不能就损失情况进行举证也能索赔的最低金额。
根据日本现行法律,除此之外还存在侵犯著作权时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5万元)以下罚款的刑事处罚规定。
作者:王欢 来源:环球网 发布时间:2016年1月6日
湖北培科律师事务所通过整合武汉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武汉律仁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劲翔商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专业资源,以知识产权、科技管理、质量与标准为三大业务方向的新型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湖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成员、中国(武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成员、武汉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湖北省商标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湖北省福建商会常务理事单位.湖北培科律师事务所提供武汉商标代理、武汉商标申请、武汉商标注册、武汉商标设计和武汉专利申请和专利代理、武汉版权登记等服务,是一家专业的武汉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