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0日讯(记者 魏金金)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版权作品开始转向更为广阔的网络平台,得到更为快速、广泛的传播,并催生了新兴的数字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相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做客中国经济网两会特别节目——“代表委员谈文化”时谈到,当前我国网络版权无法可依,不仅对行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甚至还将影响到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创新能力。
聂震宁做客《中经在线访谈特别节目文化名人访——聚焦2016两会》 中国经济网记者 裴小阁/摄
聂震宁介绍到,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网络开始在我国逐渐兴起,随即发展如火如荼,但相应的法律并没有及时跟上,“我们总是先发展,然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再解决问题,随后法律直接跟进”,这也是直接造成当前我国网络版权发展现状的很大一部分原因。聂震宁谈到,所有的版权保护都与《著作权法》密切相关,这也就意味着《著作权法》要不断跟进调整。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在版权基本法律制度方面,2001年中国修订了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了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截止目前为止,15年之内,第三次《著作权法》修订尚未出台。“我们希望《著作权法》修订可以尽快出台,对一系列法律条文都有直接的调整,这是呼之欲出的事情。同时,有关信息传播涉及到版权的一些行动、条例、细则也要加强修订,使得便于操作。”聂震宁如是说。
聂震宁表示,一旦网络版权或者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不仅会损害到创作的精神权利、物质利益,更会破坏创作者的积极性,“有时候十年磨一剑,五年磨一剑,结果随便被人下载,最后可能颗粒无收。同样,对网络经营实体也没有好处,你花心血做的作品别人却可以随便拷贝,而你做得越多却赔得越大”。此外,从整个法制环境来看,网络版权盗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很多人的法律意识几乎也是缺失的。
聂震宁感慨到,网络版权无法可依对于网站、实体造成的负面影响,将直接毁坏整个行业生态,甚至国家和民族的创新力,“有了创新就有了成果,有了成果就有再创新的动力。这样很多中等收入的人群就越来越壮大,而当创新烟消云散了,最根本的影响是民族创新力将遭到根本性的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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