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设立4个自贸区法庭 受理涉自贸区知识产权

2015-05-04 12:00

        法制网讯 记者吴亚东 实习生陈蓝天 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日前已正式挂牌成立,跨境贸易尤其是知识产权贸易将会快速增长,为应对自贸区成立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挑战,福建法院拟在自贸试验区设立4个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福建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
 
  据介绍,福建法院将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和厦门海事法院分别下设自贸区法庭,除厦门海事法院外,其他3个法院的自贸区法庭均可受理自贸区辖区内的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涵盖著作权、商标权、特许经营合同、侵害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凡在自贸区设立的中外企业及自贸区内中外公民的知识产权将得到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