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空气和饮用水净化器产销不正当竞争

2015-05-25 14:49

    检查经营业户112364户次,监测广告6403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次,立案262件,结案49件……国家工商总局从2014年年底至2015年4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数据显示,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经过集中整治,全国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生产销售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大幅减少,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了先公告再指导,经营者自查与执法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自查发现并自觉改正或初次违法,社会危害性小的行为,加强行政指导;对于超过自查阶段仍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坚决予以查处,专项行动既促进了市场经营行为的规范,也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广东省工商部门一方面与家电协会沟通,共同推进行业内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企业自律,制止同业间的无序竞争;另一方面利用全省工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经营范围含有生产、销售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经营企业进行检索,并以检索结果为基础进行检查。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督促销售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379名经营者进行了自查自纠。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部门通过“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网格化监管,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积极发动社会各界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拓宽了线索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工商局针对辖区特点,上门对大型龙头企业进行检查指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入手,及时对相关经营者进行实地检查。吉林省吉林市工商局联合市室内装饰协会召集11个品牌经销企业约谈。福建、贵州、云南工商部门加强与企业和检测、认证单位的沟通和合作,促进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规范检测。 
 
    各地严格按照总局提出的宣传、自查、检查、查处的工作步骤,对在检查阶段发现的仍然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有节,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家电商场内销售FASFLO空气净化器,在其宣传页中包含“英国过敏基金会认证推荐”“美国AHAMCADR测试”等虚假内容,予以立案查处。四川省巴中市工商局会同公安部门查办了利用电解水对比试验推销净水机案。河北省唐山市工商局查处了迁安市某日用品商店利用LED虚假宣传空气净化器案。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专项行动期间,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和动员,及时提示经营者加强自律,避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自觉改正涉嫌违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扩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线索,专项执法行动取得良好成效。甘肃省工商部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了对部分市、州销售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市场进行的抽查。湖北省工商部门在使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常见方式的同时,还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居民社区、乡镇集市和田间地头,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山西省工商部门在网上发布了总局有关专项行动的文件,向全社会公告文件内容,保证了集中查处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江西、海南、内蒙古、河南、西藏工商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专项行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