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科律师事务所苏国森主任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015-07-07 14:28


      经武汉市江岸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北培科律师事务所苏国森主任作为湖北省鄂州籍人士陈某的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1月15日参加了武汉市江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陈某与其原工作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的庭审活动。
      武汉市江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采纳了一件案由的全部法律意见、另一件案由的3/4法律意见,以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律所主任亲自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较为少见。湖北培科律师事务所已将“主任做法援”列为事务所制度来实施与执行,体现了培科律师事务所(
http://www.hbpeike.com)的社会责任和践行了苏国森主任身为人民律师的正义使命。http://www.hbpeike.com/whzwwy/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