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筑科律师为武汉军运会护航

2020-01-09 13:50

 

 

    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赛程过半,中国军团一路高歌猛进,共取得19枚金牌,总奖牌数破百,仍位列金牌榜和奖牌榜榜首。

 

 
 

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

 

 

      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指国际军事体育理事会和武汉军运会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享有的与武汉军运会相关的特殊标志、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等专有权 利。具体包括:(一)国际军事体育理事会的名称、会徽、格言;(二)世界军人运动会的名称、会旗;(三) 武汉军运会的名称、会徽、吉祥物、会歌、火炬、奖牌、奖杯、纪念品、推广曲、口号、宣传语及其有关的设计方案(四)武汉军运会申办机构的名称、申办标志、申办口号;(五)执委会申请登记的域名、特殊标志等;(六)执委会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举办的艺术表演、拍摄的影视宣传片、策划的开幕式和闭幕式创意方案、计算机软件和创作的其他形式的作品、宣传品等;(七)《国际军事体育理事会章程》和《第七届世界军人 运动会承办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前款所称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及其缩写。


        2019年9月至10月,湖北筑科律师事务所作为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服务商,组织律师在全市14个宣传点,进行了为期五天的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取得圆满成功,为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护航!

 
 

 

 

 

 

 

      禁止侵犯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一)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与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特殊标志、商标、专利、作品和其他知识产权的;(二)伪造、擅自制造与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特殊标志、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与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相同或者相近似的特殊标志、商标的;(三)假冒武汉军运会标志、商标或者专利的;(四)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对武汉军运会的开幕式、闭幕式、体育赛事等进行直播、转播、录播、重播或者网络传播的;或者对武汉军运会的开幕 式、闭幕式、体育赛事等从现场或者传播媒介制作录音录像或者短微视频的;(五)贬损、歪曲、变造、改编武汉军运会标志、商标、专利、作品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六)以营利为目的擅自销售侵犯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产品的;(七)为上述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八)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侵犯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侵犯武汉军运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停止侵害、 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