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使用证据重要性及如存档管理方法

2018-02-12 10:26

       一件商标,要实现其自身的价值,其持有人将其投入使用应该是最为实际也最有效用的途径了。而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使用证据,对商标的权利维护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时候,甚至可以说能对商标的生死存亡问题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三年不使用撤销案作例,当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后,应当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之内向商标局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据或者正当的不使用理由。如果不能提供前二者之一,那么该商标将被依法撤销,商标权利灭失。此时,如因不能提供使用证据而丧失了商标权利,实属可惜。又如驳回复审,虽然商标局以绝对理由或相对理由驳回了商标注册申请,但因为商标审查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性,申请人如果在驳回复审阶段,充分举证对商标本身的显著性或者与在先近似商标的区别加以论证,也是有可能说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员,使被驳回商标重新被核准注册的。又如在异议、无效宣告等程序中,大部分案件需要通过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来证明权利的归属,并且需要证明商标经过使用已取得一定知名度,否则将很难获得审查员的支持。
     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商标使用证据通常有以下种类:
    在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及注册之后,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商标持有人可以或需要提供使用证据:
    虽然不是每一个与商标相关的程序都要求申请人或其他相关人必须提供商标使用证据,但如果仅仅提供空泛的理由、法律条款,而不辅以具体、全面的证据加以证明相应的主张,那么我们可以想象,审查员除了薄薄的几页理由、法条之外,还能以什么方式、什么渠道去了解商标的真实使用状态?更何谈基于事实证据去支持我们的主张?
证据是否有效,证据是否具有足够的证明力,一般从以下方面来判断:
   既然商标使用证据如此重要,那么应该如何正确地对商标使用证据进行存档管理呢?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化管理。
   此外,商标的最早使用证据或最早产生证据(如设计手稿、来往邮件等)对权利的归属往往具有关键作用,权利人应妥善保管。
   商标的使用证据反映了商标过去的使用状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反应出企业整体的发展情况,为企业未来的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整体发展计划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因此,综合上述,无论是商标确权程序,还是维权程序,商标的使用证据都可谓具有关键作用,不得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