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知识产权,不再是专属民营企业家茶余饭后的谈资,那些看似远离江湖的军工企业、公众眼中的高科技制造商,也逐渐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聚焦于此。
知识产权,不再是专属民营企业家茶余饭后的谈资,那些看似远离江湖的军工企业、公众眼中的高科技制造商,也逐渐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聚焦于此。
在近日由北京海鹰科技情报研究所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二届海鹰论坛上,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教授就发出“警告”:“(军工企业)在进行重大军转民项目投资时,必须事先做知识产权调查,若不事先调查是否与其他企业所拥有的专利重合,就会承担被其他竞争对手诉讼的风险,可能会在知识产权方面被‘围剿’。”
在张平看来,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通过授予垄断权鼓励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动,最终目的是实现利益价值,实质是市场竞争的工具。随着2015年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一任务的提出,“嫦娥”、“北斗”等高大上科技成果踏上民用之路,在不少与会专家看来,军工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点只增不减。
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周涛研究员看来,如何实现军工全行业知识产权信息的交流共享和转化,让知识产权在军民融合科研生产中真正发挥作用,成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强大驱动力,是每个军工企业“转型”时都要面临的问题。
北京海鹰科技情报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马曙辉以波音公司为例说,这家世界上最大的民用和军用飞机制造商,是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的主要服务提供商,也是美国最大的出口商之一。这样的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专利申请特点也有所不同。
通过汤森路透公司的TI专利检索平台,以“波音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作为专利权人进行检索发现,在创立阶段,波音仅有零星的专利申请。马曙辉发现,波音公司建立初期以生产军用飞机为主,这段时间,波音公司处于知识产权工作的萌芽期,专利申请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专利年申请量大多只有个位数。
在随后的20世纪30年代中期,波音公司开始研制大型轰炸机,包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赫赫有名的B-17、B-29轰炸机,以及东西方冷战时期著名的B-47和B-52战略轰炸机,等等。这段时间,波音公司的专利意识开始提升,专利申请量大体上逐年提升,但总体上,从专利申请量看,其利用专利保护市场的理念尚未完全形成。
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后,波音公司的主要业务由军用飞机转向商用飞机,专利申请明显增加。1957年,波音研制成功的波音707是该公司的首架喷气式民用客机,共获得上千架订货。从此,在喷气式商用飞机领域内便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发展了波音727、波音737、波音747、波音757、波音767、波音777、波音787一系列型号,逐步确立了全球主要的商用飞机制造商的地位。这段时间,波音公司的专利申请量有了质的飞跃,最多时专利申请量达到了300余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1997年以后的“军民两用阶段”,波音专利申请量则是“爆发性增长”。马曙辉说,1997年,原波音公司与原麦克唐纳·道格拉斯公司完成合并,新的波音公司正式营运,随后,该公司的专利申请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量级,最多时一年有1000多篇专利申请。
这是高科技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中必须具备的本领——高度重视企业核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
在马曙辉看来,波音是“防火防盗防被侵权”,“想偷走其知识产权的小偷的确存在,公司知识产权被侵权和版权盗版数量是上升了,为此,波音公司投入大量精力来教导其关键员工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全公司范围内负责看守波音公司的竞争性敏感信息,其工作口号是‘识别,保护和利用波音知识产权’”。
这一点值得我们的高科技军工企业学习。张平说,在国际竞争中,知识产权制度有可能背离激励创新的初衷,异化为谋取市场话语权和支配权的手段。因此,一方面,有必要对危及创新知识产权异化现象提早做出预案;另一方面,重大军转民项目投资,也需要对国际、国内的相关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预先调查。(原标题:高科技军工企业要有知识产权意识 嫦娥、北斗“飞入”寻常百姓家须警惕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