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模式初探

2015-08-17 08:51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是近年来知识产权运用的新探索,也是业界内外关注的热点之一。此项工作,是本着市场运作、政策引导、风险化解、专业服务的原则,需要专利机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及保险经纪机构等共同努力来做的一项工作。它需要完全按市场化的规律来运行,利用市场的手段化解“融资难”瓶颈,利用政策引导解决“融资贵”的问题,利用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实现高效率的服务。

  破解融资难题

  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都是依托知识产权建立和成长起来的,资金缺乏几乎是普遍现象。中小企业往往拥有相当数量与质量的知识产权,这是可以进行融资的宝贵财富。但是,只有在有效解决了专利权质押贷款中存在的风险大、评估难等难题后,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近年来,致力于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许多地区,为了解决融资难问题出台了许多政策和举措,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从中不难发现,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从根源上分析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大产生的真实原因。笔者认为,在国内许多地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中,要厘清难点和症结所在,才容易对症下药。

  企业发展需要资金,由市场化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这是应有的市场化的融资服务。专利权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其实也正是知识产权运用及其价值体现的一个方面。

  化解融资风险

  在专利权质押贷款中,有人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因为轻资产,存在还款能力较差的现实风险。但事实上,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依靠专利起家,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决定了其具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从而降低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同时,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性、技术性等多重价值,使专利权评估对于专业人才的要求更高。目前,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在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贷款时,其方法与传统的商业贷款不同,放贷银行并不关注直接的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其所需的对价要求仅仅是本息的到期返还。因此,笔者认为,对知识产权的评估方法,应从多方面予以完善,使其在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难的瓶颈时,发挥出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不管是贷款还是融资,从运行机制、管理机制、评估机制等方面努力完善措施,做足功课,才能有效化解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及商业银行很难了解所要质押的专利的情况。利用市场化专业的知识产权咨询机构对拟质押的专利权进行法律性、技术性、经济性的评价,可以充分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质押贷款的信息的需要。

  而需要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保险概念及流程缺乏了解和认识,无法在专利权持押贷款过程中提出专业的保险诉求,利用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即可很好地解决此类问题。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围绕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方案设计、投保和索赔方案,为投保贷款的企业提供培训等咨询服务,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人才不足带来的问题。不管是知识产权咨询机构还是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公司,都是市场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作用的发挥足以保障用市场手段来解决贷款难的市场化问题。由此,市场化的瓶颈问题“融资难”在市场条件下得以解决,其风险不再是传统的转移模式,而是得以化解。因为承担和消除风险正是保险机构存在的前提条件,没有风险,市场上也就没有保险服务。

  对于“融资贵”的问题,除了相关机构之间的协作,还需要有关部门发挥引导作用,以更加完善和务实的政策举措来进行科学引导,通过对贷款利息、保险费、担保费、评价费等的调整,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在已经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业务探索的青岛市,通过三年递减的方式为投保企业提供保费支持,三年的支持比例分别是80%、60%、40%,通过这样的政策支持与引导,使中小企业走上了健康的市场化融资的道路。同时,通过购买专利质押保险来获得贷款,弥补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因轻资产信用低的不足,无需再寻求高息担保,合理的保费也降低了企业贷款的费用支出。应该说,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一条出路。

  建立融资体系

  专利质押贷款保险是立足于风险化解、通过市场化的保险手段来为专利权质押提供贷款服务。其风险化解的工作体系分别是由推荐准入机制、专利评价机制、担保尽职调查机制、保险保前勘察机制及银行贷前审查机制构成,各机制独立审核,一票否决,又有机合作,共同为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化解发挥作用。根据已经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青岛市等地方的成功做法来看,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需要推荐准入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为了更好地整合政策优势,有针对性地对中小企业实施扶持,加强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随时掌握中小企业的第一手资料,尤其是加强对相关中小企业的风险控制,采取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推荐制度,理顺了工作程序,强化了管理能力,扩大了信息的补充渠道和丰富了风险把控手段。

  专利机构进行专利评价,保证专利质量。采取由认定的知识产权咨询机构进行对拟质押专利进行评价,既满足了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服务机构的工作需求,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还可以引导知识产权咨询机构从传统的代理服务深入到知识产权运营工作中。同时,分析评价结果还起到了为贷款企业的专利质量提供客观借鉴的边际效益。

  担保公司尽职调查,客观考察企业管理水平。担保公司的参与不但分担了银行的贷款风险,为质押保险贷款对有关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评价,专业且多维度的工作,提供了相关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制度建设、专业人才等相关信息。担保公司还承担了在企业不能按时偿还到期贷款时垫付银行全额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彻底解决了因为企业到期未偿还贷款引起的银行的贷款逾期与保险公司履行赔付责任滞后的矛盾。

  保险公司保前勘察,发现企业潜在风险。保险公司承担了贷款风险的60%,极大地降低了银行的风险压力,不仅用市场化机制化解了风险,使市场化的问题得以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而且还从其对风险专业的认识上为质押贷款提供了不同的经验判断和标准参照,更加丰富了对放款的风险掌控。实现了用保险撬动贷款的作用,为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商业银行贷前审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商业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不仅仅为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保障了流动资金的供给,而且从金融服务的角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务预算、资金使用、企业资信以及经营管理提供了实践性的监督,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保险经纪服务,专业协调确保高效。保险经纪公司丰富了市场化的专业咨询服务,减少了保险公司的前期市场培育负担,以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增强了保险贷款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度,以咨询培训服务弥补了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人才短缺、管理制度不健全带来的不足,确保企业有效配合,从而可以保障整个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高效运行,健康发展。(知识产权报 作者 刘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