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
知识产权作帆 自由贸易提速
12月20日,青岛海关大楼零点钟声刚刚响过,一艘韩国货轮停靠在青岛港码头,其运输的出口货物中,就有青岛同丰友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机器人,这成为《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第一批享受协定优惠政策的货物。“这一批专利产品就能节省关税20余万元,还可以扩大市场。”该公司副总经理董盛吉对此感到十分欣慰。据测算,仅当日实施的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就可拉动中韩、中澳贸易实现年增10%以上。
“无论是知识产权产品还是知识产权规则,自由贸易对知识产权有着更高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自由贸易环境、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企业共同努力
“我们出口到韩国的高端医疗专利产品,不仅关键技术已经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了国际专利申请并延伸到韩国,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后将会得到更多的关税优惠,以更合理的价格在韩国市场扩大销量,从而既可提升企业的效益,又能为地方经济做出更多的贡献。”青岛光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介绍,该企业是集研发、生产于一体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高端医疗传感器、医用光学影像、智能医疗、移动与穿戴式医疗器材等高新技术的自主研发,在相关关键技术上已拥有国内外专利60余件,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韩国是该企业专利产品的主要出口地之一。“《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为企业创新发展带来利好,企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布局。”该企业负责人表示。
正如青岛光电一样,许多地方、企业都在以实际行动,按照自贸区建设及相关自贸协定的要求,努力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积极加快自贸区建设。
上海、福建自贸区已经成立了专利、商标、版权统一管理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迈出了探索的步伐。天津自贸区的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已经挂牌运行,企业及个人可以在自贸区享受线上线下联动的便捷化知识产权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制定自贸区内产业专利布局规划、技术突破方向和路径,构建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专利储备的举措。
“自贸区建设不仅为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带来实惠,促进了知识产权运用,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也是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新阵地,伴随着时间的推移,知识产权推动自贸区发展的作用将日益显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分析认为。
政策措施引导得力
目前,我国已设立了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4个自贸区;签署了14个自贸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贸易伙伴遍及亚洲、拉美、欧洲和大洋洲等地区。在相关自贸协定中,大都明确了相关的知识产权规则。其中,《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明确了在双边自由贸易中专利、商标、版权及其相关权利、涉及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植物新品种保护、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内容并作出了基本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通过这些知识产权规定,不仅能有效提升协定国相关各方的合作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自由贸易环境,而且将促进企业产业链、技术与品牌更紧密地融合,有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开创互利共赢的新局面。”张燕生认为。
新出台的《意见》提出,在自贸区建设中,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营造更加公平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推动各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适应和应对能力。
“知识产权是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的支柱。有了政策营造的良好知识产权环境,加上企业和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就有了坚实的基础,这必将化解经济下行压力,为‘一带一路’建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做出新的贡献。”曹新明强调。(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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